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股权拍卖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及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息予以退还。
四、拍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账户(主账户户名:(略)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买受人不享有累积到裁定下达之日前标的公司相应的未分配利润及其孳息(如有)。
十二、拍卖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略)年(略)月(略)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略)
十三、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