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购内容:
镇安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略)年第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节假日不获取):
3.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社保缴纳凭证,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2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