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一中家园(略)号楼1单元5层(略)室,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住宅的
公告
(第一次拍卖)
庆安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庆安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一中家园(略)号楼1单元5层(略)室,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住宅。
起拍价:(略)
瑕疵公示:(略)
二、竞买人条件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此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拍卖开始前十日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时间安排看样。
四、拍卖延时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保留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品质免责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如有疑问请咨询承办法官,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此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交付时实物为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起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对标的作详尽地调查与了解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略)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院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送达网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价结果/当事人议价结果/法院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息为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房产存在未腾空、租赁等情况,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法院不负责腾退。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3)关于税费数额以及是否欠缴数额、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供热欠费具体税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供热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4)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5)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由其自行承担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买受人义务
竞买人成功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对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进行公示。
本标的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
八、相关人员权利
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均可以参加竞拍,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备核实;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在此次拍卖中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未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
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视为悔拍,悔拍后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确认送达地址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变更。如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拍卖余款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gf.trade.icbc.com.cn/assethandle/sfpmIndex.html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3、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自行垫付相应主体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税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应主体另行追偿,拍卖成交款项不负担相应主体应缴税、费。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4、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
5、本公告刊登满五日即视为送达各方当事人。
咨询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庆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