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注:(略)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略)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略)
三、车辆办证条件:(略)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 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
(3) 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
(4) 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四、拍卖时间:(略)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略)
七、咨询、展示:(略)
八、特别提醒:(略)
九、拍卖成交余款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车辆解除查封及盗抢需要一定时间,本院完成解封后通知买受人提车并领取法律文书,买受人领取了法律文书且签署了送达回执后的(略)个工作日内须提清车辆,因买受人单方面原因逾期提清车辆的,额外造成的车辆停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场地保管方协商)。
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税费各自承担,欠费卖出人承担,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本标的(沪FGQ(略)兰博基尼)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办证押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