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要求:
(a)具有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略)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
(a)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2)在线打印时间要求:(略)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6 全程电子化招标
(1)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2)供应商通过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略)
(3)请供应商在开标前按要求登录“苏采云”系统内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按系统流程开标解密,必要时请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5)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问题可咨询“苏采云”系统客服热线(“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政务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