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北岸生态绿廊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北岸生态绿廊工程项目 已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社会〔(略)〕(略) 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略)% 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头门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浙江头门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北岸生态绿廊工程项目总面积(略)平方米,其中用地面积(略)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景观配套工程及生态修复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材料设备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3 监理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4.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略)
5.2投标人应于(略)年 (略) 月 9 日(略):(略)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略)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商务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