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政办发[(略)]4号文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区级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及镇乡(街道)银行账户和定期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略)](略) 号文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及镇乡(街道)银行账户和定期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鄞政办发[(略)](略)号文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鄞州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规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眼科医院的委托,对宁波市眼科医院基本账户及跨行定期公款存放竞争性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标项1 | 宁波市眼科医院基本存款账户及公款存放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1 家 |
标项2 | 宁波市眼科医院跨行定期公款存放账户 | 二年,定期存款不超一年,累计不超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1 家 |
(注:(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上述银行机构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持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违约事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2、请投标人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九、投标保证金:(略)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公司: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单位:
名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