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阳澄湖镇戴?、圣堂、老镇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相城区阳澄湖镇戴?、圣堂、老镇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研[(略)]1号、相数据投初[(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澄辉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阳澄湖镇湘城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监理(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阳澄湖镇湘城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略) | 阳澄湖镇湘城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监理 | 阳澄湖镇湘城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略).(略) | (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略)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6.(略)、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的重要内容未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8、其他要求:(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略).监管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市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宣公路(略)号元和塘科技文化研发区3号楼(略)层 | 地 址: | 苏州市东环路(略)号开元大厦(略)-(略)楼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谢倩 | 联 系 人: | 周东星、孙燕金、王梦琪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略)-(略) |
传 真: | / | 传 真: | (略)-(略)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jszb@jsjspmc.com |
(略)-(略)-(略) | | | |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略)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相城区阳澄湖镇戴?、圣堂、老镇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 | 苏州市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 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