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
江浦校区北苑服务用房(ZZ(略))
招租公告(第三次)
项目概况
江浦校区北苑服务用房(ZZ(略))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略)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内容及招租需求:
本次招租共计2处用房,可兼投兼中。
分包号 | 地 址 | 服务业态 | 面积(㎡) | 年租金底价 | 租赁期限 |
1 | 正心湖-5 (北苑食堂河边西起第五间) | 茶饮(咖啡除外) | 约(略) | (略).(略)万元/年 | 3年 |
2 | 正心湖-2-2 (北苑食堂河边西起第二间) | 电子产品及维修 | 约(略) | 3.(略)万元/年 | 3年 |
详见招租邀请书《ZZ(略)拟出租用房具体情况介绍》(附件1)。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分公司须有总公司授权);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企业实控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服务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响应人为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的,请提供以下承诺书替代:(略)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响应人为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第4条资格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供。
5、资质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提供充值服务的承诺书。
7、分包一需提供品牌授权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招租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成交资格。
三、获取招租邀请书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