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采购包1):
本项目紧密围绕 (略) 省道浦口段建设需求,针对江滩地软土高等级公路建设中的弃渣综合利用、边坡防护与生态化建设难题,通过材料学、工程力学等多学科交叉的前沿研究手段,致力于形成一套涵盖废弃土综合利用、边坡生态化建设的成套技术,并在 (略) 省道浦口段开展示范应用。项目预期成果对创建品质工程及公路建设绿色化具有重要的科技价值,将积极推动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在公路建设领域的深化实践。
主要研究的内容如下:
(1)含硫废弃物及江滩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略)
(2)生态-防护功能一体化边坡材料与结构研究:(略)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施工质量控制技术:(略)
(2)结构防护与生态功能协同:(略)
提交成果要求:
(1)发表论文3~4篇,其中SCI检索论文不低于1篇,核心期刊不低于1篇;
(2)申请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1项;
(3)编制《基于江滩土和脱硫石灰的路基修筑施工指南》、《生态型边坡护砌的制备与施工指南》;
(4)视工程进度,对项目研发新技术进行科技示范应用1~2处;
(5)基于本课题研究内容,至少申报一项省级及以上工法,并力争获批;
(6)通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鉴定,并协助相关奖项申报工作。
研究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周内,需对已立项申报研究内容重新进行查新,若拟研究内容已产生相关研究成果,则应及时反馈招标人,并商讨调整、确定实际研究内容;
(2)(略)年(略)月底前完成中间报告;
(3)(略)年(略)月底前完成最终报告并通过验收。
采购需求(采购包二):
主要研究的内容如下:
(1)土工袋桩筏结构软土路基加固技术研究:(略)
(2)填方路基土方减量与侧向变形控制技术研究:(略)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if !supportLists](1)[endif]土工袋桩筏地基设计方法:(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路基陡边坡变形控制技术:(略)
提交成果要求
(1)发表论文2~4篇,其中SCI检索论文不低于1篇,核心期刊不低于2篇;
(2)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1项;
(3)编制《土工袋桩筏基础和挡土压坡结构施工指南》;
(4)视工程进度,对项目研发新技术进行科技示范应用1~2处;
(5)基于本课题研究内容,争取发布一项团标或市级及以上地标;
(6)通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鉴定,并协助相关奖项申报工作。
研究周期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合同签订后2周内,需对已立项申报研究内容重新进行查新,若拟研究内容已产生相关研究成果,则应及时反馈招标人,并商讨调整、确定实际研究内容;
[if !supportLists](2)[endif](略)年(略)月底前完成中间报告;
[if !supportLists](3)[endif](略)年(略)月底前完成最终报告并通过验收。
1、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略)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3、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在评标当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分成2个采购包同步发包,分别为采购包一:(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