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对外文化交流中心(成都市版权事务中心)的委托,对自行组织的“成都礼物”品牌宣传服务项目进行评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针对本项目提交密封的评选申请材料。
一、评选人:(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评选项目名称:(略)
四、项目情况:
“成都礼物”品牌宣传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评选文件第五部分:(略)
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响应并对评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评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评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评选申请人在评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评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评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选。
七、评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评选文件获取时间:(略)
获取评选文件地点:(略)
本项目评选文件有偿获取,评选文件售价:(略)
获取评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略)
评选申请人获取评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评选申请人信息;若因评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评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评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评选申请人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评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递交评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评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评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评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评选申请文件地点:(略)
评选申请文件须在截止日期及时间前送达,逾期或不合规的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亦不予受理。
十、本评选邀请在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十一、有关本次评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评选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略)-(略)-(略)(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获取:sczz@sczz(略).com
采购项目咨询:yih@sczz(略).com
开取发票:(略)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