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吉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市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ABXZBZC(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吉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市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吉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市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吉购(略)F(略) | 1 | 项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略)
二、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服务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服务商无需到磋商现场,服务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服务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服务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略)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吉安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服务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须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吉县财字〔(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函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