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标的位于左权县万寿西街职业中学对面。资产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略)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略)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原租户租赁该处资产时对其进行了修缮,承租方租赁该处资产需对原租户进行补偿,修缮费用经评估为(略)元,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原租户指定账户;
七、承租方不得破坏原建构筑物结构,不能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与承租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承租人承诺不得擅自分租、转租、转让、转接;承租人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修缮、改造、扩建等工作,费用本公司不予补偿;若因政府征占地,承租方对该处修缮、改造、扩建等费用本公司不予补偿;
八、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九、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十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租金支付方式以每年支付一次形式支付租金,
十、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网络竞价会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时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内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二、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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