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医院胃肠动力检查治疗仪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人民医院胃肠动力检查治疗仪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阳县人民医院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年 (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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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项目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评标方法:(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质保期:(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商的有效资质(参照(5));
(5)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加盖电子签章),均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其他有关事项:(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4、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