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略)5年成都地铁新媒体服务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略)
1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1.1采购人(项目业主):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略)5年成都地铁新媒体服务项目
1.3资金来源:(略)
1.4项目实施范围:采购视频拍摄制作、新媒体交互产品制作、平面大片拍摄制作等服务。
1.5工作内容:响应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主题完成视频拍摄制作、新媒体交互产品制作、平面大片拍摄制作等相关工作。
1.6项目地点:成都市
1.7项目期限:(略)个月,暂定自(略)5年(略)月6日(含当日)起,暂定至(略)6年(略)月5日(含当日)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2业绩要求:(略)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略)(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新媒体服务项目(包含视频拍摄或交互产品制作或平面大片拍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2.3财务要求:(略)
2.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略)
2.5其他要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起,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略)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2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略)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醒:(略)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4采购人不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略)号
邮 编:(略)
联系人:赵女士(商务)联系电话:(略)-(略)1
联系人:黄先生(技术)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7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