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租赁市政法信息中心到五区政法信息中心和政法各单位的(略)对裸光纤线路,将政法各部门局域网接入政法信息网。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 法规的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略)
(二) 情况说明
佛山市政法信息网是广东政法信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光纤联网,实现省、市、区、镇(街道)各级政法单位纵横互通,市和五区政法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分局)、司法局(含**、强戒所)及基层派出机构的办公办案业务信息(数据和音视频)实时传输汇聚。
目前光纤线路服务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提供。如果变更线路服务商,将需重新铺设光纤线路,导致人工、线路等方面增加成本,而且需要全市政法系统办公办案业务停摆,甚至可能造成业务数据在切换供应商期间丢失,影响政法系统工作开展,而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为节约采购费用和成本,减少切换光纤网络的风险,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和连贯性,确保全市政法系统业务正常开展,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不需专家论证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9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三)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