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库〔(略)〕(略)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一次续发行(略)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一)品种。本次续发行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二)发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略)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三)票面利率。本次续发行国债票面利率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为1.(略)%。
(四)本息兑付日期。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自(略)年8月(略)日开始计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略)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略)年8月(略)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一)招标时间。(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略)
(二)招标方式。本次国债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三)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四)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略)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略)个、(略)个和(略)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及发行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含9月(略)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汇入行行号:(略)
本次续发行国债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略)%。
四、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略)年9月(略)日进行分销,(略)月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五、其他
本次发行应急投标书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
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财库〔(略)〕4号)执行。
附件:(略)
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