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地区(略)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终审验收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若投标人存在兼投情况,则保留标段顺序靠前的项目标段,视其为有效参与标段,其余参与的标段按无效处理。
2.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