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征集方式:(略)
4.租赁期限:(略)
5.招租底价、房产情况:
房产名称 | 招租底价(单价)和房产相关情况 | 备注 |
厂 房 | 建筑面积:(略) 层 高:(略) 招租底价:(略) 承租面积至少(略)平方米起。 | 招租底价降幅(略)% |
综合楼 | 建筑面积:(略) 层 高:(略) 招租底价:(略) 承租至少1间起。 | 招租底价降幅(略)% |
空地 | 占地面积:(略) 招租底价:(略) 承租面积(略)平方米起。 | 招租底价降幅(略)% |
6.招租内容:(略)
7.承租方可对厂房或综合楼或空地的其中1项或多项或某项的部分进承租。
二、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略)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略))(略)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承租方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承租资格。
(二)自然人的资格要求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成交后有且只能本人或本人参股的主体使用(如:(略)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及自然人承租。
自然人承租的,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成交后有且只能本人或本人参股的主体使用(如:(略)
联合体承租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征集、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招租。
三、获取招租征集文件
1.时间:(略)
2.方式1:(略)
3.方式2:(略)
4.售价:(略)
四、征集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五、征集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阳盛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网站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或事业法人获取招租文件时提供:(略)
2.自然人获取招租文件时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成交后有且只能本人或本人参股的主体使用(如:(略)
3.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个月租金。
八、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