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四)其他要求
4.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及《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常财购〔(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略)-(略);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并认真学习苏采云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3.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略)〕(略)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