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S拍-(略)-(略)、(略)、(略)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略)〕(略)、(略)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略)-(略)、(略)、(略)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编号 | 地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略)-(略)号地块(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四) | 莆田市清塘分区单元((略)-(略))-D/F/E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略).(略) | 见规划条件 |
PS拍-(略)-(略)号地块(莆田市鞋艺小镇地块D) | 莆田市高铁分区单元((略)-(略))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略).4 | 见规划条件 |
PS拍-(略)-(略)号地块(荔城区尚济街南侧地块二) | 莆田市玉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约(略).(略) | 见规划条件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略)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略)年9月(略)日上午8:(略)
四、选择办法
以上3宗地块按3个标的进行抽签,由本局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略)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略)〕(略)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略)〕(略)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略)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