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扁鹊湖康养中心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与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扁鹊湖康养中心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与一期初步设计已由内丘县行政审批局以内审投备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鹊鸣云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鹊鸣云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远程异地评标。(2)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盲评”。 (3)本次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付费主体为本项目中标人,收费标准详见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三方平台收费公示栏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略)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