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东营市中心城防潮堤改造提升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已经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东审批投资[(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东营市河道海堤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检测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1)防潮堤工程:(略)
3.规模工程规模为中型,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1、2、3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2质量检测1、2、3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检测的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与本项目施工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监理1标、监理2标、监理3标、质量检测1标、质量检测2标、质量检测3标的顺序评审,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标。 6.3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