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青海省玛多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1日(略)时至(略)年(略)月2日(略)时在“淘宝网(阿里拍卖-法院卖货)”(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车辆停放地址:(略)
起拍价:(略)
注:(略)
二、拍卖标的物特别告知:(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悔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三、拍卖时间:(略)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五、拍卖方式:(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略)年(略)月5日前(略):(略)
1.银行付款方式:(略)
(开户名称:(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略)
九、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账户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标的物成交后,交付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运输费、拆装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运输、拆装期间如造成损毁,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以邮寄方式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