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小额设计定点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市政及绿化类小额设计服务((略)包:(略)
二、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纸质版三套,图纸纸质版六套,电子版一套(具体以实际需要为准)。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2、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项目设计小组,承担设计工作。设计小组的人数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如安排设计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设计人员。
3、设计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的设计人员组成;
4、投标人应及时报告设计进度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8、出具最终设计文件和意见;
9、项目设计团队成员应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略)、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多项目服务的能力;
(略)、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在沈阳的季节性服务特点,节假日或夜间服务等特点。投标人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项目需要的节假日或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略)、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略)、必须具备(略)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略)、投标人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
(二)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设计工作的内容、重点、时限等要求完成各项小额设计服务。
质量标准:(略)
质量保证:(略)
(三)设计文件提交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略)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相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四)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投标人所提及的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不合格设计项目设计费用,同时保留向中标投标人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略)
★2、履约地点:(略)
★3、结算方式:(略)
付款方式:(略)
★4、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5、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设计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质量标准:(略)
质量保证:(略)
★6、合同方式:(略)
7、接到采购人委派的设计项目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拖延设计时间造成工期延误,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多次服务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略)
由于投标人编制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中标人需具备多项目同时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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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箱发送加密文件或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