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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花镇海宁二中北侧城镇区块保障性安居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海宁二中北侧城镇区块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代码 (略)-(略)-(略)-(略)-(略) ,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略)m2,总建筑面积约(略).(略)m2,共计约(略)户,其中四联排(略)m2户型(略)栋、四联排变异(略)m2户型1栋、四联排(略)m2户型5栋、三联排(略)m2户型3栋、三联排(略)m2户型1栋及物业用房、垃圾房,其他包括安装工程(含弱电、给排水、电气等)、建筑工程、室外附属、智能化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本项目建安费约1.3亿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约(略)万元。
2.2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R工程监理服务目标:(略)
R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合格,争创嘉兴市标化工地。
2.3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袁花镇海宁二中北侧城镇区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智能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和袁花镇海宁二中北侧城镇区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室外附属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2.4咨询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4项目总监资格要求:(略)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5监理人员配备:(略)
3.6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略)
3.7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中的监理单位,提供企业自(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已竣工的1个及以上的单个合同造价(略)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
注:(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一家为监理单位,一家为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略)
3.(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略)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4.3投标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锁(含浙江CA互认)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办理CA锁(含浙江CA互认)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4.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月日(略)时(略)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 标 地 址 :(略)
(http:(略))。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 网 站( https:(略)) 和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http:(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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