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2、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投标,须至少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系统上或发送至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邮箱(略)@qq.com,并以电话方式告知。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照院方要求的期限签订合同,并严格按承诺的“交货期”完成供货,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或延期,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影响到院方正常使用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注册优质采时无须缴纳任何注册的相关费用。本项目交易系统使用服务费支付后不予退还。 5、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递交经签字盖章的中标合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合同模板制作),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略)日内仍未按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中标人行为予以公布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须将供应的医用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后勤物资等,纳入采购人医用物资SPD智慧物流管理模式进行一元化管理,与采购人SPD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并承担相关的服务费。其中医用耗材、试剂的具体服务费率由中标人与SPD服务商协商,服务费率不高于医院与SPD服务商约定的收费标准(现行服务费率为供货金额的1%,北城院区为1.2%;如后期采购人与SPD服务商约定的服务费率发生变动,以采购人与SPD服务商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率为准);后勤物资等其他物资,中标人无需承担服务费。如中标人不予配合,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人的医用物资供应关系或选择备选医用物资中标人。 7、参与本项目并成功获取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网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