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市房山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勘察) (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工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北京市房山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勘察)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大安山乡、大石窝镇、佛子庄乡、河北镇、蒲洼乡、青龙湖镇、霞云岭乡、张坊镇、周口店镇、史家营乡、十渡镇、南窖乡、韩村河镇共(略)个乡镇及上方山林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约(略)平方米,改造提升防火公路(略).(略)公里,新建防火公臵9.(略)公里,建设森林防火检查站(略)座、森林防火蓄水池(略)座、林木智能保护基站(略)座、森林防火数字通信基站(略) 处及便民服务设施等
2.3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略)
2.4 工程建安投资:(略)
2.5 最高投标限价:(略)
2.6 设计周期:(略)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包括地质调查,前期地块范围及内外部环境勘测,后期地块面积复核量测,施工配合,1:(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略)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略)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4 诚信要求:(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0(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略)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