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市场价:(略)
备注:(略)
受让人股东资格要求
(一)《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入股中资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第九条 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 2 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五)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银保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 2 年对其长期信用
评级为良好;
(二)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当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略).5%;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略)%;
(四)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五)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
(六)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
(七)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应当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
银保监会根据金融业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可以调整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条件。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参照本条关于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中资商业银行,按照入股时该中资商业银行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 境外金融机构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八)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九)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
繁且异常;
(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六)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
(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中资商业银行股权变更,其股东资格条件同第九至十三条规定的新设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入股条件。
城市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的变更申请、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申请由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股东,应当在股权转让后(略)日内向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报告。
投资人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完整、真实地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股东持股行为作出下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第十四条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主体入股商业银行,以及投资人经银监会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商业银行,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五条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银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
2、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实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核实是否变更登记等情况后再行竞买,未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状态的,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标的物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关于股份的变更过户,须受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机构的规定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约定的限制,请买受人充分注意并提前咨询相关机构和部门。买受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相关风险,责任自负。竞买成功后,本院不负责标的公司管理权的移交。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自行向股权登记机关核实该股权能否办理股权登记,股权证办理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的担负按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及本公告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如有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参加竞买的,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3日(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略))鲁(略)执(略)号福建拍卖余款”。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