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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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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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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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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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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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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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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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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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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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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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费用)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0%≤下浮率≤(略)%)。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6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
1、以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K2 的取值为(略)%。Q2、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 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略)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 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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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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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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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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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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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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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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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内容、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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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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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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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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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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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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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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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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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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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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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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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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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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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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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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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
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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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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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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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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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
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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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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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与降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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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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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与降排水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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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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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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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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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及模板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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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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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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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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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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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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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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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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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与安装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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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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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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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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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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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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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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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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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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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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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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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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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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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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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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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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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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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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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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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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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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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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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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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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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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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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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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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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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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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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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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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为变更后的业绩不予认可),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略)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农田水利(不含河道整治)等类似工程,有1个得 2分,本小项最高4分。投标时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略)
本项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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