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村办(略)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批)一标段(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留村办(略)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批)一标段(二次)的潜在供投标人应在“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工期:(略)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下午 (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略) 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 事宜可联系 (略)-(略)。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5.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 投标人(供应商)须从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