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略)
拍卖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特别说明:(略)
二、标的信息:
房产证号 | 房屋坐落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建筑面积(㎡) | 用途 | 登记时间 | 房屋现况 |
证号:(略) | 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略)号1号楼4-(略) | 2/6 | (略).(略) | 住宅 | (略).(略).(略) | 未腾空 |
注:(略)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要求。
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确定在该拍卖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到法院领取相关过户文书。不符合购房资格的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重要提示:(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略))鲁(略)执恢(略)号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略)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略)
拍卖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另:(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