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LXQ(略)C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兰新自然资源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本公告中用地:
1、拖欠兰州新区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在兰州新区存在土地闲置的。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略)
现场报名地点:(略)
2.网络报名:(略)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有意竞买者应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略)年(略)月(略)日(略)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
七、挂牌及报价期限:(略)
八、出让文件的获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起(工作日)联系委托的拍卖服务公司获取出让文件。
九、其他事项
1、供地条件:(略)
2、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公开供应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向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查;宗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土地证,待依法拆迁安置补偿时注销,上述工作均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公开供应手续完成后,竞得人申请土地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按规定另行交纳相关税费。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兰州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十、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户:(略)
十一、联系方式
(一)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兰州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明细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性质 | 面积(亩)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建设用地总加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总面积 | 建设用地 | 代征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起始总价 | 建设用地出让起始价 | 代征成本 |
1 | LXQ(略)C | 兰州新区纬十二路以南、纬八路以北、经二十九路以东、经三十路以西区域 | 居住用地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略)% | ≤2.9 | ≥(略)% | 建筑总高度不超过(略)米 | (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 | 面积以实测为准。主要建筑为住宅,配套商业,商业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略)%。配建:(略) |
2 | LXQ(略)C | 兰州新区纬十二路以南、纬八路以北、经二十九路以东、经三十路以西区域 | 居住用地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略)% | ≤2.9 | ≥(略)% | 建筑总高度不超过(略)米 | (略) | (略) | (略).8 | (略).2 | (略) | (略) | 面积以实测为准。主要建筑为住宅,配套商业,商业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略)%。配建:(略) |
3 | LXQ(略)C | 兰州新区纬十二路以南、纬八路以北、经二十九路以东、经三十路以西区域 | 居住用地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略)% | ≤2.9 | ≥(略)% | 建筑总高度不超过(略)米 | (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 | 面积以实测为准。主要建筑为住宅,配套商业,商业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略)%。配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