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8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为: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 |
标的物名称 | 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南站前街(略)号2号楼3单元3层(略)室 |
权力来源 | 司法裁定 |
标的物估值 | 评估价 | (略).(略)万元 |
起拍价 | (略).(略)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3万元 |
增价幅度 | 0.3万元 |
房屋产权证号 | 张房权证字第(略)号 |
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住宅 |
建筑结构 | 混合 |
使用状况 | 自用 |
标的物介绍 | 房屋建筑面积 | (略).(略)m2 |
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 | 3/6 |
特别提示:(略)
二、竞买人条件和资格: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如果他们违反规定参与竞买,法院可以视为恶意串通,妨碍执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咨询和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张家口云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拍卖辅助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变卖结束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四、竞买方式:
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需先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交纳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变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案款结算账户。
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
变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略)
六、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七、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
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八、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略)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略))冀(略)执恢(略)号,以便查收):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行号:(略)
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略)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略)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
优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略)
特别提示:(略)
特别提示:(略)
十、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电话:(略)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