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座落地址 | 场地面积约(m2)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 (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灵溪镇客运中心站西侧八间一层(现门牌为灵溪镇站西巷) | (略).(略) | (略)/年 | 3 | (略) |
一、咨询、报名∶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略)天,公告期(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止,报名地点∶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二楼(略)办公室。咨询电话∶联系人∶(略)-(略);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收回该承租场所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搬离该承租场所。
三、招租方式∶采取企业自行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或高于底价为成交价。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方式∶ 有承租意向的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个人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不计息竞买意向金(略)元整,如中标,竞买意向金自动转为当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则待结果公布后7天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
五、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略)天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七、本资产招租公告解释权归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 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