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次征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5.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征集响应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6.征集响应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征集响应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四、抽取时间及方式
1.抽取时间:(略)
抽取地点:(略)
2.请各征集响应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略)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解密该投标文件按自行放弃本次抽取资格。
3.随机抽取前项目建设单位及代理机构对解密后投标文件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未通过审查的交易申请人取消本次交易的抽取资格。
4.本项目抽签会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主持,交易现场在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纪检代表、代理机构等共同见证下, 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在通过审查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征集代理机构全程录像及记录。
5.如因停电、机器故障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抽签终止的,将重新组织抽取。
五、重要提示
1.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成交单位需向项目建设单位(征集代理)提供投标函中拟派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进行核验;
2.参与本项目公开征集的企业需认真核验本项目的征集文件,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将交由义安区行政监督部门做相关处罚。
3.若本项目征集后无企业报名参与,项目流标。
六、征集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所有征集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或义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该工程征集公告、附件、答疑为准,征集响应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征集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征集响应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交易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征集响应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