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略)-(略)-(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略)万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
(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竣工
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作为评审依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装修金额、施工项目
负责人身份解释顺序为:(略)
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注:(略)
位及其施工负责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②由联合体承包的装修工程业绩,有多个施工负责人的,该
名施工负责人在该业绩中分工承建内容符合招标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该业绩
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该业绩建设单位或该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佐证材料;③该业绩为专业分包工
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
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如上
述材料均不能体现装修部分金额或竣工验收时间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
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
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