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泰安市肥城市汇河治理工程、漕浊河治理工程、汇河北支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已经 肥城市水利局以“ 肥水字〔(略)〕(略)号、肥水字〔(略)〕(略)号、肥水字〔(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肥城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泰安市肥城市汇河治理工程、漕浊河治理工程、汇河北支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实施内容:(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 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 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5 跟踪审计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 6.3本项目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按建设实施代建标、监理标、施工标、质量检测标、跟踪审计标的顺序评审,如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4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