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以南、朱雀路以东5幢(略)室的公告
温馨提示:
1、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2、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https:(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西安柳暗花明破产清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咨询、带看服务,咨询电话:(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报 ,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