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注:(略)
本拍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当次拍卖流拍的,继续进行下一次拍卖;均流拍且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的,则依法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为起拍价进行变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起拍价:(略)
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竞买人条件:(略)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网络拍卖现阶段不需要支付佣金。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各种欠费、欠税、户籍情况不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房屋土地为划拨性质,过户时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户口能否迁出和迁入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日前书面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
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略)
本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已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情况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价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略)日内缴纳【贷款的,需在成交后(略)日内订立贷款合同并付清首付款,且在成交后(略)日内将所贷款项付至本院账户,逾期未付的,视为悔拍,按本公告第十三条规定处理。注:(略)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2、网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略)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托咨询及看样:(略)
法院网店客服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