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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标的整体转让信息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以实地看样为准):
昌安东村(略)幢(略)室住宅一套。具体详见《转让标的概况一览表》
二、转让底价:(略)
三、报名保证金:(略)
四、公告期限:(略)
五、转让方式:
公告期满后,如无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标的交易终止;如仅有一人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协议转让;如有两人及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愿在底价及以上购买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七、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到实地查看。看样联系人:(略)
八、报名手续
1、注册:(略)
2、申请:(略)(略)25年9月(略)日上午12:(略):(略)至(略)25年(略)月(略)日上午12:(略):(略)(以系统时间为准),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左上角“产权交易-网上报名入口”按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
3、报名保证金缴纳:
(1)缴纳截止时间:(略)25年(略)月(略)日下午4:(略):(略)
(2)缴纳金额:(略)
(3)缴纳方式:(略)
(4)保证金账户:(略)
(5)保证金必须从网上注册时绑定的意向竞买人本人的银行账号中汇入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竞买人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买。
注:(略)
(6)意向竞买人可在交易系统“系统首页-资金管理-普通保证金缴纳查询”栏查看缴纳到账情况。
4、报名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应在网上报名申请递交后,在工作时间内持以下资料,至本中心二楼产权交易窗口办理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下午4:(略)
1、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有关证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竞买承诺书;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承诺书;
3、上述事项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网上竞价时间及竞价原则(标的有两人及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的)
1、自由报价期起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分(略)秒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略) 秒。
加价幅度:(略)
2、竞价原则
网上竞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1)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当前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的最终受让方,报价活动结束;如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时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标的受让方,报价活动结束。
注:(略)
十、其他事项
1、相关事项详见本标的《交易文件》,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如有不明,对交易规则和网上报名、竞价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本中心,联系电话:(略)
中心地址:(略)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9月(略)日
附件:(略)
转让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昌安东村(略)幢(略)室住宅 |
出让底价 |
人民币(略).(略)万元 |
报名保证金 |
人民币(略)万元 |
标的概述 |
建筑面积:(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略)
土地性质:(略)
使用期限:(略)
评估值:(略)
已于 (略) 年进行重新翻修装潢,水、电、气等安全可用,并通过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检测。 |
转让意向 |
整体转让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
一、资格条件:
愿在底价及以上购买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二、付款要求:
1、成交后,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受让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剩余成交款。
2、受让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即由中心组织出受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三、其他要求:
1.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对自己受让的房屋之后权利行使期间的各种风险(如发生渗漏、开裂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设施设备缺陷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行维修。
2.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如涉及),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3.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应在 7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协助。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有规定的,由乙方承担。
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过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登记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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