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常用物资采购需要,现通过竞争性报价招标采购方式遴选食材供应商,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参加竞争性报价的资格条件:
1、证照齐全(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SC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已经更换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特许经营的产品,须提供授权许可等相关证明。须提供正式发票,有银行对公帐户,无不良供货记录。
2、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略)元,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略)
三、报价有效期:(略)
四、供货要求:(略)
五、结算、发票要求:
1、以支票或汇款形式每月结算,逢寒暑假顺延至开学结算。
2、严禁提供假发票或发票信息与入账信息不符,否则不予结算并将向税务机关举报。
六、新供应商报名及递交证照资料时间:(略)
七、新投标人实地考察时间:(略)
八、常用物资招标会议、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略)
九、报价表填写、密封、递交要求:(略)
十、评标原则及方法:
1、投标人根据报价表的招标控制价,填写下浮率,招标限价*(1-下浮率)等于配送价,高于招标限价的无效。
2、所有品类的所有单品必须按照报价表所要求的规格、参数配送。
3、每个子包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至少3家,达不到3家的子包需挂网重新招标。
4、如供应商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则扣罚投标保证金,取消下一期参与竞争性报价资格,并选取下一名次中标人替补。
十一、开标:
1、采购人宣读投标有关事项及相关规定;
2、投标人提交投标报价及签字确认;
3、采购人监督人员现场开封投标人报价表,并依次宣读报价;
4、评委现场审核、评定报价表,审核、评定工作由5名及以上评委参与;
5、评定结果报总务部备案并挂总务部网页公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备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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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