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郴挂国土公告〔(略)〕(略)号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TG(略) | 交易编号: | TG国土〔(略)〕(略)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苏仙区坳上镇黄泥坳村 |
主要用途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0.8<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略)%<绿地率><(略)%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略)米 |
主要用途: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如涉及外资的, 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略)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 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 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略)〕(略)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 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1.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 仍未缴清的; 2.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正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 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3.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 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 的; 4.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TG(略):(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五、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TG(略):(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出让人名称:(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