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要求:(略) (二)业绩要求:(略) 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如上述劳务分包合同不能够充分体现该业绩的金额、类型,投标单位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誉要求:(略)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招标文件附件)的; 6.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7.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9.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略).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五)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四条信誉要求1-(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略) (六)特别说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