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我院南北院区非(略)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南北院区非(略)急救医疗转运服务 | 按采购人要求 | 详见附件1比选文件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 人民币(略)元 |
[if !supportLists]1.?[endif]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if !supportLists]2.?[endif]服务时间:(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实施地点:(略)
[if !supportLists]4.?[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略)
2.邮件主题:(略)
3.邮件正文:(略)
4.报名截止时间:(略)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略)
温馨告知:(略)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2报名资料)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非(略)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非(略)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文件或证明。上述材料需为供应商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注:(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略)
1、响应文件仅受理纸质,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要求详见格式《公开比选文件》的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纸质响应文件原则上接受快递寄送形式递交。如若采取快递寄送,请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九、比选会议时间、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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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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