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略)http:(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略)
江苏省南京市大光路(略)号(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略)室及南京市大光路(略)号(略)室不动产。
注:(略)
评估价为(略).(略)万元、起拍价格(略).3万元、保证金(略)万元、加价幅度为(略)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未按期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购买资格请自行向登记机关咨询。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收费单位调查核实确认。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司法拍卖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中,受当天网上支付限额限制,可能会碰到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来拍法服预约看样及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