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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101号福源苑8幢1单元12层1203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5-09-25 广西-南宁-兴宁区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兴宁区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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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略)号福源苑8幢1单元(略)层(略)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位于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略)号福源苑8幢1单元(略)层(略)号不动产。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3室2厅2卫。如需看房请开拍前7天进行预约。

二、拍卖竞价时间:(略)

三、第一次起拍价:(略)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条件:(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八、特别提醒:(略)

1.拍卖成交价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价格,标的物现状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是否包含装修、家具、电器其他房屋附着物等财产不确定,请竞买人自行与房产实际占有人协商解决。

2.该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移交使用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物业、水电、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但是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垫付,然后再凭完税凭证原件到法院报销应当由卖方负担的部分。

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税务和物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成本评估预算!

3.房产如果有人居住使用,拍卖成交之后需要2-3个月的时间办理过户及交付手续。

4.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前,法院有权撤销拍卖,并全额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费用,但不赔偿损失。

5.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应当提前向法院咨询、沟通或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之后再实施,否则,责任自负。

九、产权转移和费用负担:(略)

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一)法拍住宅(办理点:(略)

原产权人为个人:

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并签保证书);

2.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略)%;

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略)%;

买受人:

1.第一套(略)㎡以下1%,(略)㎡以上1.5%;

2.第二套(略)㎡以下1%,(略)㎡以上2%;

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

原产权人为个人:

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略)%,共(略).(略)%;

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略)%;

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略)%,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略)%;

买受人:(略)

(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

除房屋买卖产生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所收利益金等,具体需查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款项缴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按揭贷款:(略)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说明:(略)

十三、法律法规:(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四、其它:(略)

十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日前与本院联系。标的物所有权人能联系的法院已经通知,不能联系的经法院邮寄送达、张贴公告送达仍无法通知,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辅拍机构:(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

兴宁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操作规程》,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委托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交价(略)万元以下的,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标的物成交超过(略)万元的部分,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1‰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 2%,超过 5 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略)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万元。

(四)委托拍卖的未成交的,但已执行得款的,本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得款的具体情况,结合辅助拍卖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不超过(略)元的辅助工作费用;未执行得款的,不支付服务费用。

(五)因执行工作需要,取消或撤回拍卖的,本院可以不支付服务费。

(六)上述服务费包含了辅助工作的所有费用,开锁费、出差出差费等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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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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