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关于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我院现有两批报废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出售,方式为“密封报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子包一:(略)
子包二:(略)
竞价人可对个别子包或全部子包进行竞拍报价。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以下条件须全部符合,且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才视为有效:
(一)竞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收购、销售”“再生物资回收、销售”等,具备回收、处置我院报废国有资产相应资质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二)具有商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三)具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
三、工作流程
(一)缴付竞拍履约保证金:(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二)线上报名
报名方式:(略)
报名资料要求:
1.竞价人资质,须包含参与竞价人资格中列明的所有资料,不齐全的审核不予通过;
2.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提交竞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下载;
4.保证金转账凭证。
报名截止时间:(略)
报名邮箱:(略)
(三)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略)
学院地址:(略)
(四)竞价
竞价人须于(略)年9月(略)日当天携带报价单,见附件下载模版,于现场踏勘完毕后当场填写并提交,我院现场统一发放信封密封。报价单无公章或者未采用我院的报价单模板的无效。
(五)评标与公示
学院收集有效报价单后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投报价单进行评审。本次竞拍采取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1轮报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最低价(评估价)成交,否则本轮竞价失败。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到成交为止。
竞价结果将于评标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
四、竞价人须知
1.成交人向学院缴纳的保证金待报废物资清理搬运完后全额无息退还,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限不可抗力等因素)不履行者不予退还。
2.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3.成交人须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回收款并将处置资产从我院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它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清理干净。
4.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公告。
联系人:(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四川警察学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