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平潭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特别提醒:(略)
2.房屋内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对象。
3.本拍品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均以最终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备案为准,如若涉及房屋面积多退少补问题,请自行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处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平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平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五、平台设置:(略)
六、拍卖方式:(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略)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保证金缴交情况:(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
平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