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据评估报告记载:(略)
根据重庆七里禾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未能进入到房屋室内,照片及视频由评估公司提供;该标的物现为被执行人自住,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欠物业费用合计(略)元((略).1—(略).7)上述欠费仅供参考,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金额为准;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最终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关于标的物过户时能否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及标的物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七里禾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七里禾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七里禾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http:(略)